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2007年6月20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通知书》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伊利示范牧场项目投资的议案》
    该项目拟建在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兵州亥乡,项目预计固定资产投资额16649.54万元,预计投资回收期为6.54年。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农行申请公开统一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农行申请公开统一授信20亿元人民币。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行申请公开统一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行申请公开统一授信10亿元人民币。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让大庆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大庆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本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投入748.13万元,占股本总额的74.81%。公司将持有大庆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74.81%的股权出让给大庆市喇嘛甸镇政府。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