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7 年5 月21 日经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 年5 月2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2007 年6 月26 日,公司发布了《2006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司2006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为:向2007 年7 月2 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除息日为2007 年7 月3 日。
    依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伊利股份授予激励对象5000 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八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13.33 元)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伊利股份股票的权利。公司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以及相应的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依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约定,行权价格按照下列公式调整: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调整前的行权价格-每股的派息额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约定,2006 年利润分配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3.33-0.1=13.23 元。本次行权价格调整自
    2007 年7 月3 日生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 年6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