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特作如下提示性公告:
    1、本次权证发行总额为154,940,935份, 2006年11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每持有10股股票已无偿获得3份认股权证,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8元,权证存续期为2006年11月15日至2007年11月14日。权证行权期为2007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
    2、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股票及认股权证时,须充分认识到:
    公司本次发行的权证属于股本权证,权证存续期满后若权证持有人行权,公司股本将会相应增加,股本权证的发行上市会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影响。
    3、关于本公司认股权证发行上市的详细信息请查阅2006年11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发行上市公告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