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2006年8月31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通知书》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此项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年产2.5万吨中高档系列配方奶粉技术改造项目投资》的议案。
    该项目拟建在新疆自治区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预计固定资产投资金额20789.90万元。预计投资回收期为4.38年。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