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2006年5月17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通知书》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表决(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董事会议案书面表决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议案书面表决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各项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湖北省黄冈市日产1100吨液态奶项目投资》的议案
    该项目拟建在湖北省黄冈市,项目预计投资额41385万元,项目建设期约15个月,项目达产后生产能力为1100吨/日,预计投资回收期为5.55年。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湖北省黄冈市日产250吨冰淇淋生产基地项目投资》的议案
    该项目拟建在湖北省黄冈市,项目预计投资额10090万元,项目建设期约10个月,项目达产后生产能力为250吨/日,预计投资回收期为4.68年。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湖北省黄冈市日产150吨酸奶项目投资》的议案
    该项目拟建在湖北省黄冈市,项目预计投资额6499.94万元,项目建设期约13个月,项目达产后生产能力为150吨/日,预计投资回收期为4.62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将于项目实施前对第一项投资项目发布对外投资专项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