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 合发布农经发(2000)8号《印发〈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 的通知》及农经发(2000)10号《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 知》,经八部委行联席会议审定,151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内蒙古 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入选名单之列。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