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由于校对错误,将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一览表中海通-中行-FORTIS BANK SA/NV的表决情况误填为同意,现更正为:海通-中行-FORTIS BANK SA/NV的表决情况为反对,公告其它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