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依据《公司章程》第146条、第147条和第148条中有关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和程序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于2006年4月7日以传真和书面形式报送董事,经全体董事审议,以传真和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聘任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聘任潘刚、李云卿、王宝录、富子荣、陈彦、郭晓川(独立董事)、赵成霞、刘春海、胡利平为战略委员会成员并聘任潘刚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聘任潘刚、王蔚松(独立董事)、吴邲光(独立董事)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并聘任吴邲光(独立董事)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聘任潘刚、郭晓川(独立董事)、王蔚松(独立董事)、吴邲光(独立董事)、赵成霞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并聘任郭晓川(独立董事)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聘任王蔚松(独立董事)、吴邲光(独立董事)、赵成霞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并聘任王蔚松(独立董事)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