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公司董事会的积极协助下,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及公司采取了多种沟通方式,在有限的时间内做了大量的工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有效的协商与沟通,流通股股东十分关心公司股改工作,充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公司原定计划最晚于2006年3月3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计划公司股票最晚于2006年3月6日复牌。但因公司流通股股东数量多、地域分布广,沟通协调工作尚未完全结束,为能够全面听取公司流通股股东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意见,本公司决定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股票继续停牌。
    待完成沟通协调工作后,公司董事会将披露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申请公司股票在公告次一交易日复牌。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