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10月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10月16日上午10:00在集团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李云卿董事因事请假,委托潘刚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富子荣董事因事请假,委托潘刚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潘刚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各项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
    2、审议并通过了《新建山东日产600吨液态奶项目》议案。
    该项目拟建在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项目预计投资额为18672.32万元,项目建设期预计为7个月,项目达产后生产能力为600吨/日,预计投资回收期为4.15年。
    3、审议并通过了继续聘任潘刚为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