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6月20日经全体董事书面一致确认同意,于2005年6月20日中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五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由潘刚董事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全票通过以下事项:
    选举潘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李云卿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会议确认潘刚先生、陈彦先生、刘春海先生、赵成霞女士、胡利平先生共五人为公司执行董事。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