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湖北兴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6日下午2时30分在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7号国投大厦召开。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湖北石油总公司、中国石化销售中南公司、武汉京昌商贸发展中心以及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了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5名,持有公司股份17101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7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卜繁森先生主持会议。大会就公司董事会9月26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决定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同意选聘华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年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
    同意171011700票,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公司名称由“中国石化湖北兴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投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暂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英文名称由
    “SINOPEC HUBEI XINGHUA COMPANY LTD”变更为“SDICPOWER CO.,LTD.”。
    同意170984900票,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3%;反对2680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经营范围由“石油化工产品的加工、销售(不含成品油);石油化工生产设备的研制及科技开发。”变更为“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以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目;开发及经营新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产业;开发和经营电力配套产品及信息、咨询服务。”
    同意171011700票,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公司住所拟由“湖北省荆门市白庙路63号”变更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曹家巷58号”。
    同意171011700票,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章程修改条款详见上交所指定网站。
    同意171011700票,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万迎军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规定,本次大会召开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中国石化湖北兴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