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于2002年4月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重大资产置换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1]105 号文件《关于上市 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资产置换 属于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需经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同意,因此,公 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停牌申请,停牌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中国 证券监会发审会提出审核意见止。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湖北兴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