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 年5 月11 日上午在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7 号国投大厦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 名,代表公司股287,582,8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表1 名,代表股份287,266,685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2 名,代表股份316,142股。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87,582,827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287,582,827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87,582,827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87,582,827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九和律师事务所翁开粤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5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