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5年8月5日发出会议通知,于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华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合并报表)203,013,769.73元。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301,376.97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0,150,688.4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2,219,526.67元,上半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4,781,230.94元。建议公司以2005年中期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红利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81,745,826元,尚余未分配利润263,035,404.9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0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05年9月16日在北京召开公司200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0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时间:
    2005年9月16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7号国投大厦会议室。
    (三) 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 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200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五) 股权登记日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9月12日。截至于2005年9月1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会议登记方法
    1、会前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现场参加会议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登记时间:
    2005年9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7号国投大厦10层1009室
    联系人:樊越 联系电话:(010)68096896 传真:(010)68096866
    (七)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8月1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序号 表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0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如果股东本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决议 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本表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