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5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5年8月1日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5年8月3日刊登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现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结构变动的原因
    2005年8月1日,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
    二、本次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结构变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1、国家持有股份 324,468,846 -324,468,846 0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4,388,836 -24,388,836 0 合计 348,857,682 -348,857,682 0 有限售条件的流 1、国家持有股份 0 +269,765,849 269,765,849 通股股份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23,287,001 23,287,001 合计 0 +293,052,850 293,052,850 无限售条件的流 A股 214,633,970 +55,804,832 270,438,802 通股股份 合计 214,633,970 +55,804,832 270,438,802 股份总额 563,491,652 0 563,491,652
    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时间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流通股股数(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287,266,685 2008年8月9日 注1 2 上海浦东实华经济发展公司 5,786,165 2006年8月9日 注2
    注1:持股比例高于5%的非流通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承诺:原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因收购中国石化集团湖北石油总公司、中国石化销售中南公司、武汉京昌商贸发展中心等3家公司股份而增持的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注2:持股比例为1.03%的非流通股股东上海浦东实华经济发展公司承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四、备查文件
    1、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
    4、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
    5、原非流通股东的承诺文件
    特此公告。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