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5年7月15日发出会议通知,于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利润分配原则的议案》。
    为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在2010年以前每年的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0%。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