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于1997年4月12日下午3:00 在武汉市 洪山宾馆召开,本次大会实到股东53人,代表股份8278.0744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 5%。公司4名董事,2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出席了会议。
    大会对一九九七年三月四日公告的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投票表决, 分别以97.92%至98.06%的赞成票通过下列决议:
    1、通过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通过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通过1996年度财务决算及199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通过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1996年实现税后利润12286.01万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228.60 万元 ,10%法定公益金1228.60万元,提取30%任意公积金3685.80万元, 当年可分配利润 6143.00万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052.92万 元,股东实际可分配利润7195. 92 万元。公司1996年中期已实施每10股送红股2股的分配方案,已送红股1750万元( 万 股),本次实际可分配利润5445.92万元。1996年年末暂不向股东分配红利。
    5、制定了1997年度配股方案
    ①配股比例
    本次配股以1996年1月18日上市日的股本总额5833.2469万股为基数,按10:8 比 例实施;由于1996年度分配两度扩张股本,公司总股本已增 至12249.8186万股,以此 为基数,折合后的比例为10:3.8095。
    ②配股价格:每股9元。
    ③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次配股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国家重点工程荆门石化总厂催化裂解石化工程的 配套项目25万吨/年气体分馏装置及8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后续优化工程的建 设。
    ④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为六个月。
    5、同意公司发起人,亦即公司最大的股东中国石化荆门石油化工总厂以实物资产 足额认购本次配股中其可配股份。
    以上配股方案需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6、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湖北兴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