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4 年6 月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 人,实际参会董事9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申请增发A 股方案的议案》。公司已于2004 年5 月1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审查公司符合增发A 股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增发A 股方案的议案》、《公司增发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增发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增发后的全体股东共享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增发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本次增发A 股具体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公司于2004 年6 月21日召开200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经公司本次董事会研究,决定对上述议案中的《关于公司申请增发A 股方案的议案》中的第九项“本次增发A 股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进行以下修改:
    将本次增发A 股募集资金的用途,在原来五项的基础上增加一项,新增加的一项募集资金用途为:支付收购国投曲靖发电有限公司44%的股权的剩余款项。
    经公司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收购国投电力公司持有的国投曲靖44%的股权,共计需要资金37979.95 万元。截至2004 年3 月31 日,公司已向国投电力公司支付19370 万元,其余18609.95 万元尚未支付。经上述修改,公司本次增发A 股募集资金的用途共6 项,分别为:
    1.收购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有的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35%的股权;
    2. 收购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有的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35%的股权;
    3. 收购国投电力公司持有的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55%的股权,并继续对其增资;
    4. 投资甘肃张掖电厂一期工程项目;
    5. 投资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二期工程;
    6. 支付收购国投曲靖发电有限公司44%的股权的剩余款项。募集资金如果不足,公司将按照上述项目排列顺序实施,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鉴于募集资金用途的上述修改,《公司增发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0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亦相应地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股东大会召开五个工作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6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