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陕西东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向山东力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新材料)转让所持武汉双虎涂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简称双虎涂料)法人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曾于2001年7月17日与力诺集团、 陈莲娜女士签订关于共同投资经 营力诺新材料的《合作意向书》, 其主要内容为东隆集团以其所持双虎涂料 2853 .396万股法人股折合人民币3900万元出资,力诺集团和陈莲娜女士以现金、 土地、 厂房、设备及其它基础设施分别折合5490万元和610万元(详见双虎涂料7月19日公 告),共同投资组建山东力诺新材料公司。
    经充分协商,原《合作意向书》三方加上本次合作所涉及之力诺新材料于 2001 年10月18日正式签署《合作协议书》,因直接以股权出资,工商注册存在技术障碍: 为了顺利完成东隆集团以股权出资;各方同意通过转让股权和债权换股权的方式实 现共同投资经营力诺新材料之目的。力诺集团和陈莲娜已于日前将力诺新材料公司 注册资本由1087万元增至1亿元,力诺集团和陈莲娜分别持有力诺新材料公司90% 和 10%股权。各方同意相互配合开展以下工作:
    本公司将所持武汉双虎涂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虎涂料”)2853. 396万股法人股作价3900万元转让给力诺新材料公司并形成对力诺新材料公司 3900 万元的债权;本公司以该债权分别向力诺集团和陈莲娜换取其各自持有的力诺新材 料公司35.1%和3.9%共计39%的股权;力诺新材料公司形成对力诺集团3510万元和对 陈莲娜390万元的负债。
    上述手续完成后,力诺新材料的股权结构为:本公司39%、力诺集团54.9%、 陈 莲娜女士6.1%;
    二、根据上述协议, 本公司将于本公告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持双虎涂料法人股 过户给力诺新材料。在双虎涂料股权过户后30个工作日内, 力诺集团和陈莲娜女士 分别将所持有的35.1%和3.9%共计39%的力诺新材料股权过户给本公司。
    本次过户完成后,本公司不再直接持有双虎涂料的股份; 山东力诺新材料有限 公司则持有双虎涂料法人股2853.396万股,占双虎涂料总股本的21.98%,成为其第一 大股东。双虎涂料总股本数不变。
    力诺集团已持有双虎涂料法人股1024.296万股,占双虎涂料总股本的7.91%。
    经过本次合作 , 力诺集团将通过控股力诺新材料而间接持有双虎涂料法人股 2853.396万股,占其总股本的21.98%,成为双虎涂料的实际控制人。
    三、本公司未曾签署过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该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包含禁 止或限制所出让的股份转移的条款,也不存在司法裁判或其他原因,限制本次所出让 的股份转移。
    四、截至本次股权转让前6个月内,本公司关联法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没有持有和买卖“双虎涂料”已上市流通股的情况。
    五、本公司此前与协议各方及受让方无关联关系。
    六、备查文件:《合作意向书》、《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陕西东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