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力诺太阳)董事会五届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决议。内容如下: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定于2006年7月24日(星期一)14:00召开现场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地点为武汉市建设大道618号信合大厦2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20日-2006年7月24日。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20日-2006年7月24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4日
    4、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议题:
    审议:《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本方案须要进行类别表决,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提示性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公告,二次公告时间分别为7月11日,7月18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6 年7月14 日下午3 时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
    9、现场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6 年7月17日-7月21日上午9 时至下午4 时;7月24日上午9:00-14: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建设大道568 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 座16 楼
    邮政编码: 430022
    联系电话:027-68850733,027-68850677
    联系人:向丽娟、胡秋虹
    10、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6月23日起停牌,最晚于7月3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7月3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7月3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1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1) 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本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①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②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③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征集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④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 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①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②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③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或是否投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12、流通股与非流通股沟通:
    为了保证及时广泛地了解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及信息,力诺太阳自董事会公布股改方案之后,将通过股改电话热线、股改董秘信箱、公司网站等渠道与广大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
    沟通形式:为了保证流通股股东更有效地了解公司的对价方案及公司的投资价值,真正实现在沟通基础上的"共识、共赢",力诺太阳非流通股股东将通过推介会、路演、恳谈会等形式与广大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
    1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7月20日至7月24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②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885投票简称:力诺投票
    ③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 代表本议案,以1.00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 申报价格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方式 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1.00元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例如,流通股股东操作程序如下:
买卖方向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代表意向 买入 738885 力诺投票 1.00元 1股 同意 买入 738885 力诺投票 1.00元 2股 反对 买入 738885 力诺投票 1.00元 3股 弃权
    14、其他事项
    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②公司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将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2006 年7月17日)起连续停牌。若公司本次股改方案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支付对价股份上市日复牌,若未能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次日复牌。
    ③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④联系方式:
    电话:(027)68850733,(027)68850677
    传真:(027)68850679,(027)68850733
    联系人:向丽娟、胡秋虹
    特此公告。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6月2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