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20日以书面和电邮形式发出了召开董事会四届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05年5月30日在武汉市召开了本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其中:董事高元坤先生因工作出差外地未能出席,委托董事申英明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罗向阳先生因工作出差外地未能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申英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的议案:
    经本次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1、战略发展委员会:
    独立董事委员:何亚斌、王筱鹏、罗向阳
    非独立董事委员:申英明、杨川
    召集人:申英明
    2、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委员:何亚斌、王筱鹏、罗向阳
    非独立董事委员:申英明、杨川
    召集人:何亚斌
    3、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委员:王筱鹏、罗向阳、何亚斌
    非独立董事委员:申英明、余华军
    召集人:王筱鹏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委员:罗向阳、王筱鹏 何亚斌
    非独立董事委员:朱义平、申英明
    召集人:罗向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新设四个集团层级管理部门:
    1、集团财务总部
    2、人力资源总部
    3、国际事业部
    4、战略管理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高管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暂行)的议案 :
    修改前:第一条 高管人员年度薪酬由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两部分组成。
    1、固定薪酬是为了保障高管人员正常行使职责所必需的固定费用,其标准为:
    经理层正职每人每年30~60万元
    经理层副职每人每年5~20万元
    修改后:第一条 高管人员年度薪酬由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两部分组成。
    1、固定薪酬是为了保障高管人员正常行使职责所必需的固定费用,其标准为:
    经理层正职每人每年30~60万元
    经理层副职每人每年10~30万元
    修改前:第五条 高管人员薪酬中固定薪酬按月发放。
    修改后:第五条 高管人员薪酬中固定薪酬按月发放。针对不同高管人员个人的具体薪酬数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固定薪酬区间内考核、确定。
    特此公告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