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法人股东深圳市得融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简称:深圳得融)的通知,获悉深圳得融股权质押的事宜,现将有关质押情况公告如下:
    深圳得融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社会法人股405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44%)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红塔支行(以下简称:华夏红塔支行),为云南大益普洱茶业有限公司在华夏红塔支行的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登记日为2005年11月7日,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05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1月9日
    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