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富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本公司 法人股股东富邦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于2001年11月28日分别与北京北大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圣地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规定, 富邦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00万股法人股股票以每股2.5 元人民币的价格分别转让给北 京北大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600万股、云南圣地投资有限公司1400万股。详见2001年 12月4日的《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于2002年4月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非 流通股份已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富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北 大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圣地投资有限公司于2002年4月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过户手续。又因富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北 京北大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圣地投资有限公司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同 时,又分别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双方约定该股份在过户至北京北大资源科技有 限公司和云南圣地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之前, 将分别质押给北京北大资源科技有限公 司1600万股和云南圣地投资有限公司1400万股。该质押于2001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有鉴于此, 各方在办理了股 票过户的同时,又办理了股票质押的解除手续。
    本次股票转让前,富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股票3000万股,占总 股本的27.25%,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转让后,富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本 公司的法人股股票。本次股票转让前,北京北大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圣地投资 有限公司不持有本公司股票;转让后,北京北大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600 万股法人股股票,占总股本的14.53%,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云南圣地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1400万股法人股股票,占总股本的12.72%,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
    特此公告
    
云南富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