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所持有的部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608.7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5.75%)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红塔支行,为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红塔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质押,质押登记日为2006年11月15日,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06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1月16日
    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