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1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 股东共19人,代表股份653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已经淄博市公证处公证。会议逐项表决 通过了以下配股方案:
    1、配股比例为10:3,配售股份总额为34560510股;
    2、配股价格暂定为每股4.85元;
    3、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建除草剂草净津项目、 三万吨离子膜项目的还贷 及其生产流动资金的补充;
    4、本次配股有效期限为6个月;
    5、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项。
    有关国家股转配事宜,需待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另行公告。
    该方案须报山东省证管办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山东农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