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称“本公司”)2006年6月份收回控股股东占用款项的详细情况如下:
    截至2005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淄博市财政局占用本公司资金本金计12345.78万元,按资金占用时间和现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由此形成的资金占用费为3268.02万元,合计15613.80万元。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控股股东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解决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欠款问题的通知》(淄财国股[2006]8号),拟以现金和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偿还上述资金。其中偿还的现金为3000万元人民币,该款项已于2006年6月14日划入本公司银行账户,所欠其余部分拟以实物资产(土地作用权)抵偿。本公司已于2006年6月20日将控股股东以资抵债方案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