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与山东金虹钛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虹公司”)就互为对方提供担保事项签订互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金虹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主营钛白粉、硫酸亚铁、工业硫酸的生产与销售。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庄村。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0431.56万元,净资产23496.98万元,200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551.51万元,净利润7056.25万元。
    上述被担保人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也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的关联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互保一笔或数笔银行借款(期限为一年内到期的短期本外币贷款、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其中外币按贷款时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2、本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在此期间,双方所签订的互相担保贷款的担保责任不能超过本协议所规定的期限,借款期限如果超出本协议期限,应在协商的前提下,另行签订续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金虹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对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一致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该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4150万元。以上担保生效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6550万元,占公司200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12%,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金虹钛白化工有限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