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于2006年3月1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87756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2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解除与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关系,改聘中和正信(山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同意票87756979股,占参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徐京龙 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