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度股东大会于1996年5月24 日在公司本 部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71540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10 %。 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1995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1995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1995年度财务决算和199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1995年实现净利润2453.40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5.34万元, 提取 公益金245.34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442.14万元,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5404.86万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080.97万元,按每股0.30元(含税)派发现 金股利3456.06万元,剩余867.83万元转入未分配利润。
    5、审议通过了公司配股预案,决定在适当时机进行配股。
    公司拟以1995年末总股本11520.1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3比例配股; 配股价3.00-4.00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事项。 授权有效 期限至下次股东大会的召开,配股方案尚须报有关证券管理部门审批。
    6、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7、选举了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成员会:陈国营、丁维山、高中华、许才本、许伟、刘持良、刘元臣、张 东业、张正玉、唐勇、耿佃朋。
    监事会成员:叶恒生、孙洪琴、邱希胜、李顺彦、冯乃水(后两名监事是由公 司职代会选举产生的)。
    
山东农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