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1月2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尹应武先生因公在外地出差而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故委托董事高中华先生按其本人意愿代为投票,监事长列席了本次会议,关联人董事长耿佃杰先生在审议第一项议案时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占用公司资金的议案》;
    按照有关规定,该项议案尚须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原聘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财务审计工作,根据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解除与该所的聘任关系,改聘中和正信(山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报废固定资产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附: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以非现金资产抵偿
    占用公司资金的报告书(草案)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