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属高耗能企业,近年来受电、蒸汽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运营成本高,利润下降,只有新上热电联供的热电项目才能大幅度降低运营成本。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高获利能力,更好地回报股东,经与山东大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充分协商,双方决定共同建设热电项目,本公司主要负责投资,大成集团负责承建,该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2004年11月22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向大成集团提供借款2900万元,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该项决议履行了披露义务。为确保项目顺利建设,本公司于2004年底继续向大成集团支付资金9000万元用于热电项目。因项目急于支付资金购买锅炉及发电机组,董事会知悉该项资金的支出但未能及时履行相关程序,未及时披露有关信息,为此向全体股东表示歉意。
    至2004年末,该项目已完成投资1.9亿元,其中本公司投入资金1.19亿元。该项目最终的组建形式及本公司的投资总额由下一次董事会审议确定并经2004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