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04年1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许伟先生、独立董事尹应武先生因在外地出差无法参会,分别委托董事长耿佃杰先生代行表决权,监事长唐勇先生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山东大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山东大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2900万元人民币,期限18个月,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借款用于该公司在建的热电项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申请报告》。公司决定报废部分因技术改造而淘汰的生产设备。设备原值19,725,219.25元,累计折旧16,517,912.72元,残值412,843.74元,净值2,794,462.79元。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