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未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于2004年6月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03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87778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2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87778770股,占参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87778770股,占参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87778770股,占参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财务计划报告》;
    同意票87778770股,占参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2,258,120.24元,按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5,812.02元,法定公益金225,812.0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688,437.42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494,933.62元。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同意票87778770股,占参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2003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同意票87778770股,占参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87778770股,占参会股东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潘兴高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