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 以下称“甲方” 于2001年4月4日与台湾巨丰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 称“乙方” 、淄博市公路管理局工程处 以下称“丙方” 就组建山东成丰化工有 限公司事宜签定正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有关内容,公司就2000年12月21日在《上海 证券报》刊登的董事会公告中未尽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合资方出资情况:
    1、甲方以现汇出资459万美元。
    2、乙方以机械设备及技术出资441万美元。其中,设备投资价值根据国家出入 境检验检疫局的有关规定,须在该套设备组装完毕,平稳运行,并生产出合格产品 以后再作确认。届时根据设备评估确认值,相应调整乙方的股权比例。
    3、丙方以土地、房屋出资133万美元。根据山东博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评估报告书博会师评报字 2000 第56号,该项资产评估值为11523741. 02 元,折合133万美元。
    二、本合同及其附件,经三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