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度股东大会于1997年4月28 日在公司本 部召开,出席会议人数63人,代表股份65393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76%, 符 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大会审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1996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1996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1996年度实现净利润2832.93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3.29万元, 提 取公益金283.29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867.83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3134.18万元,按每10股送1.5股红股(按每股面值壹元计算),计送出1728. 03 万元,尚余可分配利润1406.15万元转入下一年度。
    5、审议通过了公司配股方案
    (1)以现有股本总额11520.17万股为基数,按10:3 的比例向全体普通股股东配 股,可配售股份为34560510股,经国家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同意,其部分配股权可 以有偿转让,社会公众股股东除可按10:3的比例配股外,还可根据自己的意愿以10: 3.57的比例受让国家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转让的配股权,每股配股权转让费暂定为 0.20元,受让转配股份按国家有关规定暂不上市流通;
    (2)本次配股价格暂定为每股4.85元;
    (3)本次配股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①、新建除草剂草净津项目;
    ②、三万吨离子膜烧碱工程的还贷及补充其部分流动资金;
    ③、公司内部挖潜技措项目;
    (4)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限为一年;
    (5)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宜。
    
山东农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