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六届第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03年2月1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2002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工作认真负责,经营决策科学合理,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4、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0三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