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21日在亚泰大厦会议室召开,出 席会议的股东共18人(含授权代表),代表股份200,472,049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2.20%,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本次大会有效。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 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庄宇洋先生、闫晋洲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宜;
    同意票代表股份200,472,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二、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含独立董事)(累积投票制选举);
    姜伟:同意票代表表决权数为200,472,049,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史宁中:同意票代表表决权数为200,472,049,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李玉(独立董事):同意票代表表决权数为200,472,049,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 股份的100%。
    孙晓波(独立董事):同意票代表表决权数为200,472,049,占出席会议股东代 表股份的100%。
    程秀茹(独立董事):同意票代表表决权数为200,472,049,占出席会议股东代 表股份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200,472,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02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方式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200,472,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吉林吉人律师事务所张晓蕙律师出席了会议,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会决议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