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三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于1996年3月4日在亚泰集团总部会议室举行。 会议审议了吉林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199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议讨论,一 致通过了199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公告如下:
    一、截止1995年12月31日,1995年度税后利润总额为35700314.58元。 根据公 司章程第六十四条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3641327.22元;提取10% 的公益金,计3641327.22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累计为28275705. 44 元。
    二、对公司全体股东采取送红股的形式分配股利,送股比例为每10股送4 股。 此次分配所余3542565.44元结转下年未分配利润中。
    此决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报上级部门审查后实施。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