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致送函,公司聘请的200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2月15日下发的《财会函[2007]4号》批复更名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其它工商登记事项不变,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变。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