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2月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7]38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的增资扩股方案,即本公司以持有的东北证券2亿元次级债转为对东北证券的出资,出资额为2亿元。
    增资完成后,东北证券的注册资本将由101,022.25万元增至
    121,022.25万元,本公司持有东北证券的股权比例由增资前的20.01%增至42.62%,成为东北证券的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