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10月30日,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2亿元次级债并增加对东北证券股权投资的相关事项(公告详见2006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2006年11月1日,公司与吉林省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次级债务转让合同》,公司同意出资2亿元承接吉林省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2亿元次级债,并在2006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的方式向吉林省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承接上述东北证券次级债的价款人民币2亿元。
    《次级债务转让合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向证券主管部门报告并备案后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