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定于1995年2月17日9时在长春召开第三届第三次股东大会,时间一天。
    一、会议主要内容
    1.审议批准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199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199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批准1993年度、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批准本年度增资配股方案。
    二、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2.1995年2月16日前持有本公司社会公众股2万股(含2万股)的社会公众股股东;
    3.持股额不足上述要求的股东,多人合计持有股份达到或超过2万股,可自行协商产生一名代表出席大会,也可委托其他有资格出席大会的股东代为行使表决权。
    三、报到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1995年2月16日持本人身份证、“吉亚泰”股权凭证或委托者股权凭证、授权委托书到长春市吉林大路283号长春龙达宾馆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参加会议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31)4951408 4956688 联系人:纪千
    传真:0431—4951400
    公司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168号 邮编:130031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一月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七日召开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三次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注:受托人须持委托人股权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此委托书参加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