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24日发出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并于28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参与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与表决董事一致同意成都博瑞广告有限公司、成都立即送网络配送有限公司分别与成都日报社签订的广告代理《合作协议》和《代理发行<成都日报>协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当事人简介
    成都博瑞广告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
    成都立即送网络配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
    成都日报社为《成都日报》的主办方,《成都日报》为成都市委机关报,2004年日均发行量近20万份,预计2004年广告发行代理总收入为6000余万元。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广告代理《合作协议》
    1.1成都博瑞广告有限公司独家代理《成都日报》除形象展示类之外的其他广告(包括:硬性广告、非形象展示类的文字广告、中缝广告、题花广告、栏题广告、分类信息广告、赞助栏题、商业项目活动)。
    1.2代理期限为:2005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1.3代理模式为保底分成方式,即:2005年度广告代理基础定额为3100万元,以后年度的年广告代理基础定额以上年的基础定额为基数,每年递增5%;超过基础定额部分由成都博瑞广告有限公司和成都日报社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条件进行收入分成。
    2《代理发行<成都日报>协议》
    2.1成都立即送网络配送有限公司全权代理《成都日报》征订发行事宜。
    2.2代理期限为:2005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2.3成都日报社按每年度实际总报款的29%向成都立即送网络配送有限公司支付发行代理费。
    2.4成都日报社发行系统内的正式职工实施双向选择,愿意到成都立即送网络配送有限公司工作的,由成都立即送网络配送有限公司全部接收,并按成都立即送网络配送有限公司的工作标准进行考核、管理。
    三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获得《成都日报》广告发布和征订发行业务的独家代理权,将使本公司进一步获得地区强势媒体的业务支撑,充分发挥资源整合的协同效应,迅速扩张公司的经营规模,有效扩大行业影响力,增强核心业务的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公司做大做强传媒业的发展战略目标。
    四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合作协议》
    2《代理发行<成都日报>协议》
    3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O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