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 年7 月2 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成都新闻宾馆(以下简称“新闻宾馆”)与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准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所持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8,260,406 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4.03%)转让给金准投资,股权转让价格按照不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的原则确定,并于2003 年7 月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近日接新闻宾馆通知称,《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转让双方按照有关程序积极推进报批工作,但终因主客观条件制约,至今尚未完成有关部门的批准程序,《股权转让协议》无法生效。鉴于双方面临的市场环境和经营状况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经过友好协商,新闻宾馆与金准投资于2004 年11 月15 日签订了《关于终止<股权转让协议>的协议》,一致同意解除2003 年7 月2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 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