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瑞传播
    股票代码:600880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新闻宾馆
    住所、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平安乡红沙坡村1组
    联系电话:028—84838000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3年7月3日
    声 明
    (一)报告人(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报告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持有、控制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国有法人股的转让尚需履行法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出让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 博瑞传播: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 出 让 人:成都新闻宾馆
    3 受 让 人: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
    4 元: 人民币元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 名称:成都新闻宾馆
    2 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平安乡红沙坡村1组
    3 通讯地址:同上
    4 联系电话:028-84838000
    5 注册资本:4000万元
    6 营业执照号码:5101121000215
    7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8 主要经营范围:餐饮、娱乐、住宿
    9 经营期限:永久
    10 税务登记号码:510112202243721(地税)
    11 股东构成情况:成都新闻宾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由成都新闻培训中心全额拨入注册资金。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情况
    根据成都新闻宾馆章程规定,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不设董事会,任勇为成都新闻宾馆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成都新闻宾馆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 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内容
    2003年7月2日,成都新闻宾馆与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成都新闻宾馆将其持有的博瑞传播1826.0406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结束后,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博瑞传播股份1826.0406万股,占博瑞传播总股本的14.03%,为博瑞传播的第二大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后,上述股份的性质将转变为社会法人股。
    二 《股权转让协议》内容摘要
    (一)股份转让标的和转让对价
    成都新闻宾馆将其持有的博瑞传播1826.0406万股(占博瑞传播总股本的14.03%)国有法人股协议转让给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双方同意协议股权转让价格按照不低于博瑞传播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确定(博瑞传播2002年12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值1.99元)。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确定为人民币2.10元/股,转让总价款分别为人民币38,346,853元(叁仟捌佰叁拾肆万陆仟捌佰伍拾叁元整)。
    (二)支付方式
    股份转让价款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支付,受让人按以下方式分期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1 在《股权转让协议》签字后十日内,受让人将占转让总金额的10 %,计3,834,685元(叁佰捌拾叁万肆仟陆佰捌拾伍元整)作为预付股权转让金划入出让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此款为股权转让定金。
    2 本次股权转让须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受让人获得该项批准的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把本次股权转让金余额34,512,168元(叁仟肆佰伍拾壹万贰仟壹佰陆拾捌元整),一次性划入出让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受让人逾期未付,则视同受让人违约,受让人已支付的定金作为违约罚金处理。
    (三)《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
    国有法人股的转让尚需履行法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其他
    出让人同意,收到受让人预付股权转让定金后不再与其他投资者洽谈本次协议股权的转让事宜。如因受让人非不可抗力因素终止转让,定金不予退还。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其他附加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双方就股权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也不存在就出让人持有、控制的博瑞传播其余股份作出安排的情形。
    三 出让人转让前的持股情况
    成都新闻宾馆本次协议股权转让前,持有博瑞传播总股本14.03%的股权,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不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成都新闻宾馆不存在未清偿公司对博瑞传播的负债、未解除博瑞传播为公司负债提供担保或者损坏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成都新闻宾馆对持有的博瑞传播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
    第三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成都新闻宾馆在提交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博瑞传播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四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成都新闻宾馆不存在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单位:成都新闻宾馆
    法定代表人(或公司主要负责人):任勇
    签署时间:2003年7月3日
    第五章 备查文件
    1 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与成都新闻宾馆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2 成都新闻宾馆法人营业执照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瑞传播
    股票代码:600880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马鞍北路32号
    联系电话:028—89604725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3年7月3日
    声 明
    (一)报告人(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报告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持有、控制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国有法人股的转让尚需履行法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受让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 博瑞传播: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4 出 让 人:成都新闻宾馆
    5 受 让 人: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
    4 元: 人民币元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 名称: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
    2 注册地:成都市金牛区马鞍北路32号
    3 通讯地址:同上
    4 联系电话:028-89604725
    5 注册资本:8000万元
    6 营业执照号码:5101002010184
    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 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策划、企业形象设计
    9 经营期限:20年
    10 税务登记号码:51010074970243-4(地税)
    11股东构成情况:公司由徐辉、戴德然、谭定安、熊兴成、陈万财等五名自然人投资组建,出资比例分别为51.25%、11.25%、11.25%、13.75%、12.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徐辉持有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51.25%的股权,为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属于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徐辉长期从事贸易、管理和投资工作,除持有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51.25%的股权外,没有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情况
    根据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徐辉为执行董事。具体介绍如下:
    姓 名:徐辉
    国 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绵阳 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职 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 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内容
    2003年7月2日,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与成都新闻宾馆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成都新闻宾馆将其持有的博瑞传播1826.0406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结束后,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博瑞传播股份1826.0406万股,占博瑞传播总股本的14.03%,为博瑞传播的第二大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后,上述股份的性质将转变为社会法人股。
    二 《股权转让协议》内容摘要
    (一)股份转让标的和转让对价
    成都新闻宾馆将其持有的博瑞传播1826.0406万股(占博瑞传播总股本的14.03%)国有法人股协议转让给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双方同意协议股权转让价格按照不低于博瑞传播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确定(博瑞传播2002年12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值1.99元)。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确定为人民币2.10元/股,转让总价款分别为人民币38,346,853元(叁仟捌佰叁拾肆万陆仟捌佰伍拾叁元整)。
    (二)支付方式
    股份转让价款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支付,受让方按以下方式分期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1 在《股权转让协议》签字后十日内,受让人将占转让总金额的10%,计3,834,685元(叁佰捌拾叁万肆仟陆佰捌拾伍元整)作为预付股权转让金划入出让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此款为股权转让定金。
    2 本次股权转让须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受让人获得该项批准的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把本次股权转让金余额34,512,168元(叁仟肆佰伍拾壹万贰仟壹佰陆拾捌元整),一次性划入出让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受让人逾期未付,则视同受让人违约,受让人已支付的定金作为违约罚金处理。
    (三)《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
    国有法人股的转让尚需履行法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其他
    出让人同意,收到受让人预付股权转让定金后不再与其他投资者洽谈本次协议股权的转让事宜。如因受让人非不可抗力因素终止转让,定金不予退还。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其他附加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双方就股权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不存在就出让人持有、控制的博瑞传播其余股份作出安排的情形。
    第三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在提交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博瑞传播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四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单位: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公司主要负责人):徐辉
    签署时间:2003年7月3日
    第五章 备查文件
    1 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与成都新闻宾馆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2 成都金准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