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3月14日在博瑞商务空间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舒永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关于提请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公司主要业务合同(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修订后公司分(子)公司与成都商报社重新签订的主要业务合同(协议),认为修订后的主要业务合同(协议)更加规范、完善、公正,更能有效地保护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修订后的主要业务合同(协议),同意将修订后的主要业务合同(协议)提请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