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股票发行 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成都市国 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称简称“我办”)现将划转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博瑞传播”)国家股股权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由于成都市政府机构改革,原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已撤销,其国有股权管 理的有关职能由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履行。
    二、经国家财政部财企[2002]37号文件批准, 我办将原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持有的博瑞传播国家股共计1826.04,万股 占博瑞传播总股本的14.03%.0,为成都博 瑞传播第二大股东 ,划转给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三、本次股权划转后, 原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及我办不持有博瑞传播国家 股。
    四、原成都市国资局以及我办均未曾签署过任何包含禁止或者限制拟划转股份 划转条款的合同、协议或者其他文件,亦不存在判决、 裁决或其它原因限制本次拟 划转的股份转移。
    五、原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我办及负责人目前及此前6个月内,均无持有和 买卖博瑞传播流通股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财政部财企[2002]37号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