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12月20日在博 瑞商务空间六楼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19人,代表股份77320680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9.4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股东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向四川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本议案赞成77320680股、弃权0股、反对0股,赞成占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二、关于公司以所持增资扩股后四川电器有限责任公司82.15%股权与成都博瑞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成都博瑞广告有限公司39%股权、成都博瑞印务有限公司85% 股权和成都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成都博瑞印务有限公司15% 股权进行资产 置换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本议案赞成38512680股、弃权0股、反对0股,赞成占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公司关联股东——成都博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问题说明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本议案赞成77320680股、弃权0股、反对0股,赞成占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本议案赞成77320680股、弃权0股、反对0股,赞成占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五、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资产置换有关事宜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本议案赞成77320680股、弃权0股、反对0股,赞成占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六、关于修改公司坏帐准备计提办法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本议案赞成77320680股、弃权0股、反对0股,赞成占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王建平律师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20日
    备查文件: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12月20日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