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由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授予激励对象16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八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14.89元)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7年4月18日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金融投资报》。2007年5月31日,公司发布了《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为:向2007年6月5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除息日为2007年6月6日。
    根据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决议,依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九条第二款"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博瑞传播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调整前的行权价格-每股的派息额
    根据上述调整计算公式,2006年利润分配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4.89-0.2=14.69元。
    本次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原来的14.89元调整为14.69元,调整自2007年6月6日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13日